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请携带注册受理通知单原件,到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六楼业务受理大厅1号窗口领取
本批次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数为274人,不符合人数为2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人数为60人,不符合人数为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人数为22人
最近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最近一批一级建造师更换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最近一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关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和2016年度相应资格考试考后资格补审结果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关于2018年度第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领取2017年第12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