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焦作2017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办理时间为7月24日
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证书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领取
2017年度一建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18年5月21日—6月15日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