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关于发放2017年度部分资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勘察设计基础证书的通知
领取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锡盟考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工作时间)到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
关于领取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通辽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2017年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资格证书开始发放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城乡规划师、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下半年)、二级注册计量师、测绘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可以领取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4月19、20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