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请通过2017年一级建造师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到市人社局519房间领取证书
2017年度合肥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非增项)将于5月9日集中发放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不包括增项)办证工作于2018年5月7日——5月18日(双休日除外)集中进行,请相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办理
马鞍山考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全科)已下发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下半年软考”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定于2018年4月24日-27日进行
合肥市关于领取2018年第一批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