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一级建造师増项证书发放通知
请通过2017年一级建造师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到市人社局519房间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