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及相关知识》模拟练习

一级建造师 模拟试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2018/08/20 16:33:13

  1、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机械厂签订了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的合同,并提供了制作叉管的钢板。根据《合同法》,该合同属于()合同。

  A.施工承包

  B.承揽

  C.信托

  D.委托

  【答案】B。

  2、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A.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B.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C.承揽人独立完成合同义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解析】D。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这说明只要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答案】B。

  4、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B.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

  C.定做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做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答案】A。

  5、甲施工单位向乙钢结构厂商定制一批非标构件,由于设计变更,甲通知乙停止制作这批构件。说法错误的是()。

  A.甲有权根据设计要求通知乙变更或取消制作任务

  B.因变更或取消定制要求的,甲应当赔偿乙损失

  C.乙将主要制作任务交由他人完成的,甲有权解除合同

  D.乙制作的构件无法安装的,可要求甲承担原材料费用

  【答案】D。

  6、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起转移给买受人,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合同生效时

  B.合同订立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合同履行时

  【答案】C。

  7、下列应由供应商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情形有()。

  A.施工企业购买一批安全帽,供应商尚未交付

  B.合同仅约定由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供应商已将标的物发运,尚未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施工企业仍未前往提货

  D.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施工企业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E.供应商在交付标的物时未附产品说明书,施工企业已接收

  【解析】A、B、D。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规则。

  8、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后由出卖人承担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买受人时由买受人承担

  C.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依约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时由买受人承担

  【解析】C。选项A错误,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所以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选项B错误,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选项D错误,出卖人依约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9、甲将一房屋出卖给乙,以下()不属于房屋的权利瑕疵。

  A.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甲妻并不知情

  B.该房屋与丙有未到期的三年租约

  C.该房屋已抵押给丁银行

  D.该房屋存在外墙渗漏

  【解析】D。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或权利瑕疵。此项A、B、C属于权利瑕疵而选项D属于物的瑕疵。

  10、关于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A.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B.试用期间届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购买

  C.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的,出卖人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D.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E.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解析】A、B、C、E。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析》第三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超纲)。选项E正确,是简易交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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