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于2018年7月17日起开始发放
2017年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证书于2018年7月18日开始发放
锡盟考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8年14—16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于2018年06月27日前均已邮寄至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请注册申请人联系主管部门后,再及时领取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证书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
2018年度一建、二建等各类执业印章及证书可领取
北京市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可领取
马鞍山考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全科)职业资格证书已下发,即日起可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再打印资格证书编号,改为打印管理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补办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