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关于2018年度第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18年2月份第一批一级临时建造师补办注册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