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请根据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初始注册(包括重新注册)证书由聘用企业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到各地市主管部门领取;增项注册由企业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单”,由领取人携带身份证件、原注册证书及此领取单,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57号注册受理大厅)领取。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合作,开通2018年度我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未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下:
在中国建造师网站公告的第40批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经打印,请将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无底色要求)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8日交到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楼办公室2,请互相告知,及时办理。
请根据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初始注册(包括重新注册)证书由聘用企业到各地市主管部门领取;增项注册由企业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单”,由领取人携带身份证件、原注册证书及此领取单,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57号注册受理大厅)领取。
山东关于领取181202批次一级建造师补办注册证书的通知
请根据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初始注册证书由聘用企业到各地市主管部门领取;其余类型注册证书由企业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单",由领取人携带身份证件及此领取单,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57号注册受理大厅)领取证书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注册和印章费,对2018年11月23日前已受理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业务的,由我中心完成印章制作及发放工作
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