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一级建造师 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2018/07/18 13:42:10

  导读: 2018年山东青岛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16日-25日,审核日期:7月18日至7月27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9月15日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月16日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报考人员可在我市报考。在我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应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报考人员属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和现工作单位均应在《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盖章。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我中心将比照社保缴费记录审核报考单位及相关工作年限,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7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能正常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报考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报考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报考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报考人员均须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联系电话0531-66680723。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二)主管部门(单位)汇总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盖章。

  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报考人员,应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人事考试机构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初审,其他报考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汇总相关报名材料。

  (三)现场报考资格审核

  我市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审核日期:7月18日至7月27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审核地点: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北楼1号门大厅)。

  报考人员向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材料或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6.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7月30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五)信息修改

  应试人员可于7月25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六)查询用户名、密码

  报考人员报名时,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可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658002。

  六、考场设置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七、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00至9月16日14∶05。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九、级别专业科目设置

  考试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1.成绩查询:应试人员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版块公布,请各位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2.证书发放: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或微信公众号“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3.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贵州路69号楼415房间)领取考务费发票。

  4.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应试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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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造师考试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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