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及常见问题

一级建造师 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2018/07/16 09:34:55

  一、关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领取收费收据的时间安排

  1.本次考试采取先报名、审核后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23日;

  网上缴费时间:7月27日前;

  市直新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25日;

  各县(市、区)新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3日-24日。

  2.报名系统为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填写本人信息时,“报考省份”栏目选择“江苏省”,“选择地市”栏目选择“盐城市”,否则考生须至其他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新老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均从“盐城人事考试网→考试直通车→网上报名→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进入报名系统。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好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4.市直新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成功后,应于7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核,资格现场审核地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各县(市、区)新考生(含增报专业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成功后,应于7月23日-24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5.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各县区审核地址详见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6.现场审核不需要考生提供社保证明,由审核机关直接在社保管理系统查证。如果考生及其所在单位提供的报考材料与社保系统信息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按照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和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7.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需要收费收据的考生请多打印一份报名表,并于9月3日-7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31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198312。

  二、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中常见的问题

  1.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的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务必由本人如实填写,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如因上述机构或者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可以自行在网站上修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除姓名和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不予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工作单位,一旦录入报名系统后,工作单位不予变更。如果工作单位一栏只填错个别字,报名表打印后用水笔直接在工作单位一栏修改即可。如果身份证号填错,原按错误身份证录入的报名信息作废,以正确的身份证信息重新注册报名即可,无需修改。姓名修改请到盐城人事考试网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报名期间(7月11-23日工作日期间)到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数据部(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518房间,联系电话:0515-86668515)办理更正手续,逾期系统将不能更改相关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文件(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2.一级建造师是否可以跨地区异地转考?

  外省转入考生为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别一栏显示“异地考生”,该类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省内13个地级市之间报名不需要办理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省内互认。

  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如何理解?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为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有效,2017年度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到2018年仍然有效,2017年之前的考试成绩都已失效,老考生今年只需报考去年未通过的科目即可。如果是脱产学习的,在计算工作年限时,毕业当年及实习期间都不计算工作年限,2018年(考试当年度)算满一年工作年限;如果是毕业后直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又自考(函授)等获得了更高学历的,工作时间可以前后累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前学历原件。

  4.新老考生如何区分?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生视为新考生。

  老考生专业科目上一年没有通过,报名时若修改了报考专业原则上为老考生,以网报系统档案为准;老考生专业科目上一年通过,报名时若修改了报考专业则按新考生处理,上一年通过科目无效。

  5.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请考生从本人人事档案内借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6.单位意见一栏如何填写?

  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专业工作已满**(大写)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所填内容为重要审核依据,不可空白,单位里部门公章不予认可。取得证书后的注册事宜与考试报名无关。

  7.报考专业如何判断?

  请查看对照本站《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专业对照表》。

  8.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9.照片如何上传?

  考生在盐城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解压后点击“PhotoProcess”应用--打开照片文件夹,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会在“信息提示区”显示考生的照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后将保存的照片传至报名系统即照片上传成功。

  10.现场审核材料能否委托他人送审?

  审核当日原则上须本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替送审,被委托人必须现场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请到“盐城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

  11.新考生提交审核材料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12.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政策、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

  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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